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防暑降温物品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防暑降温物品采购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防暑降温物品采购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CGAS-ZB-2025-050;
2.1项目名称: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防暑降温物品采购;
2.3招标范围:防暑降温物品采购;
2.4入围年限:3年,合同每年签订;
2.5入围家数: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标段中同时投标;
3.3投标人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网上报名;
4.3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4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