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伊宁县乡村振兴村组道路建设项目(萨木于孜镇克其布拉克村)(项目名称)伊犁州伊宁县乡村振兴村组道路建设项目(萨木于孜镇克其布拉克村)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伊宁县乡村振兴村组道路建设项目(萨木于孜镇克其布拉克村)(项目名称)已由伊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机关名称)以伊县发改字【2024】3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伊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伊宁县萨木于孜镇克其布拉克村。
建设规模:伊宁县萨木于孜镇克其布拉克村修建村组道路15.697公里(四级公路标准),配套沟渠、桥涵等相关附属设施。
计划总工期:3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09月22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7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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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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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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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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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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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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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伊宁县乡村振兴村组道路建设项目(萨木于孜镇克其布拉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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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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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县萨木于孜镇克其布拉克村修建村组道路15.697公里(四级公路标准),配套沟渠、桥涵等相关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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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总工期:31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09月22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7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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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3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上传完成。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伊犁州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浏览器务必使用IE11)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1日12时30分 。
6.2 开标方式: 不见面电子开标。
6.3 开标地点: 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3C/u%3E%EF%BC%88%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招 标 人: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伊宁县吉里于孜镇文化路
联 系 人:马世明
电话:1810999332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哲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犁州伊宁市河北路亿臻世家售楼部3楼
联 系 人:贾鹏
电话 :19909997089
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8月21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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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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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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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5.1 项。
附录 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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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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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 2022年度~2024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8000万元人民币;
2.提供的用于本合同段的流动资金不小于1200万元;
3.投标人2022年~2024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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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22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注: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3.5.2 项。
①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规定制定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资质条件。
② 招标人可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如可对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等提出要求。
③ 年平均营业额最低标准一般为招标项目估算价/计划工期(月)×12 个月。
④ 提供本标段的流动资金最低额度一般为招标项目估算价/计划工期(月)×3 个月。
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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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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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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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3年内独立完成 3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段 20 公里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的工程业绩(须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施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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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注:1.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BM/%EF%BC%89%E4%B8%AD%E6%9F%A5%E8%AF%A2%E5%88%B0%E7%9A%84%E4%BC%81%E4%B8%9A%E2%80%9C%E4%B8%9A%E7%BB%A9%E4%BF%A1%E6%81%AF%E2%80%9D%E7%9B%B8%E5%85%B3%E9%A1%B9%E7%9B%AE%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5%A4%8D%E5%8D%B0%E4%BB%B6,%E5%8D%B3%E5%8C%85%E6%8B%AC%E2%80%9C%E9%A1%B9%E7%9B%AE%E5%90%8D%E7%A7%B0%E2%80%9D%E3%80%81%E2%80%9C%E6%A0%87%E6%AE%B5%E7%B1%BB%E5%9E%8B%E2%80%9D%E3%80%81%E2%80%9C%E5%90%88%E5%90%8C%E4%BB%B7%E2%80%9D%E3%80%81%E2%80%9C%E4%B8%BB%E8%A6%81%E5%B7%A5%E7%A8%8B%E5%86%85%E5%AE%B9%E3%80%81%E2%80%9C%E9%A1%B9%E7%9B%AE%E4%B8%BB%E8%A6%81%E7%AE%A1%E7%90%86%E4%BA%BA%E5%91%98%E2%80%9D%E7%AD%89%E6%A0%8F%E7%9B%AE%E5%9C%A8%E5%86%85%E7%9A%84%E9%A1%B9%E7%9B%AE%E8%AF%A6%E7%BB%86%E4%BF%A1%E6%81%AF%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5%A4%8D%E5%8D%B0%E4%BB%B6%E3%80%82%E5%9C%A8%E4%BA%A4%E9%80%9A%E8%BF%90%E8%BE%93%E9%83%A8%E2%80%9C%E5%85%A8%E5%9B%BD%E5%85%AC%E8%B7%AF%E5%BB%BA%E8%AE%BE%E5%B8%82%E5%9C%B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7%AE%A1%E7%90%86%E7%B3%BB%E7%BB%9F%E2%80%9D%E4%B8%AD%E6%97%A0%E6%B3%95%E6%9F%A5%E8%AF%A2%EF%BC%8C%E4%BD%86%E5%8F%AF%E5%9C%A8%E7%9C%81%E7%BA%A7%E4%BA%A4%E9%80%9A%E8%BF%90%E8%BE%93%E4%B8%BB%E7%AE%A1%E9%83%A8%E9%97%A8%E2%80%9C%E5%85%AC%E8%B7%AF%E5%BB%BA%E8%AE%BE%E5%B8%82%E5%9C%B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7%AE%A1%E7%90%86%E7%B3%BB%E7%BB%9F%E2%80%9D%E4%B8%AD%E6%9F%A5%E8%AF%A2%E7%9A%84%EF%BC%8C%E5%BA%94%E9%99%84%E7%9C%81%E7%BA%A7%E4%BA%A4%E9%80%9A%E8%BF%90%E8%BE%93%E4%B8%BB%E7%AE%A1%E9%83%A8%E9%97%A8%E2%80%9C%E5%85%AC%E8%B7%AF%E5%BB%BA%E8%AE%BE%E5%B8%82%E5%9C%B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7%AE%A1%E7%90%86%E7%B3%BB%E7%BB%9F%E2%80%9D%E4%B8%AD%E6%9F%A5%E8%AF%A2%E5%88%B0%E7%9A%84%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5%A4%8D%E5%8D%B0%E4%BB%B6%E5%B9%B6%E6%B3%A8%E6%98%8E%E6%9F%A5%E8%AF%A2%E8%B7%AF%E5%BE%84%EF%BC%88%E9%A1%BB%E4%BF%9D%E8%AF%81%E6%9F%A5%E8%AF%A2%E8%B7%AF%E5%BE%84%E7%9A%84%E5%87%86%E7%A1%AE%E6%80%A7%EF%BC%8C%E5%A6%82%E9%9C%80%E8%A6%81%E7%94%A8%E6%88%B7%E5%90%8D%E6%88%96%E5%AF%86%E7%A0%81%EF%BC%8C%E9%A1%BB%E4%B8%80%E5%B9%B6%E6%8F%90%E4%BE%9B%EF%BC%89%E3%80%82%E9%99%A4%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5%A4%8D%E5%8D%B0%E4%BB%B6%E5%A4%96%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7%A0%E9%9C%80%E5%86%8D%E6%8F%90%E4%BE%9B%E4%BB%BB%E4%BD%95%E4%B8%9A%E7%BB%A9%E8%AF%81%E6%98%8E%E6%9D%90%E6%96%99%E3%80%82%E5%A6%82%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6%8F%90%E4%BE%9B%E7%9B%B8%E5%85%B3%E9%A1%B9%E7%9B%AE%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5%A4%8D%E5%8D%B0%E4%BB%B6%E6%88%96%E7%9B%B8%E5%85%B3%E9%A1%B9%E7%9B%AE%E7%BD%91%E9%A1%B5%E6%88%AA%E5%9B%BE%E4%B8%AD%E7%9A%84%E4%BF%A1%E6%81%AF%E6%97%A0%E6%B3%95%E8%AF%81%E5%AE%9E%E6%8A%95%E6%A0%87%E4%BA%BA%E6%BB%A1%E8%B6%B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7%84%E5%AE%9A%E7%9A%84%E8%B5%84%E6%A0%BC%E5%AE%A1%E6%9F%A5%E6%9D%A1%E4%BB%B6%EF%BC%88%E4%B8%9A%E7%BB%A9%E6%9C%80%E4%BD%8E%E8%A6%81%E6%B1%82)%EF%BC%8C 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管理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母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4.“近年”是指 2022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已颁发交工证书的项目,业绩计算时间应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定。
附录 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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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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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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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招标人应在信誉要求中填写投标人须知 1.4.3 项要求之外的其他内容。
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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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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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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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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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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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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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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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年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以上等级公路的公路工程(包括新建或改建)的施工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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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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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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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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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年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以上等级公路的公路工程(包括新建或改建)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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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附件5。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社保缴费证明的时间须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注:退休返聘人员符合要求不提供社保证明。)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
4. “近年”是指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已颁发交工证书的项目,业绩计算时间应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不含大中修项目及安防工程。
5.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