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DYA990021-202508-01
一、招标概况
2025年度当阳市半月镇春光村等三个村土地开发项目于2025年11月17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2月09日 10时00分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宜昌瑞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锦润宏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诚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8155735.53 | 8153532.79 | 8147476.23 |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
| 履约期限(天) | 90 | 90 | 90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D242093784 | D242128665 | D242168339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09】005313 | (鄂)JZ安许证字【2018】026533 | (鄂)JZ安许证字【2018】019226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施工员 | 屈万松,施工员,0421810494218004129 | 罗华义,施工员,0422110400112000029 | 艾鹏,施工员,0422110100011000594 |
| 安全员 | 牟小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安全员,鄂建安C2(2020)0016920 | 鄢长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5)0046193 | 文红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5)0014320 | |
| 项目负责人 | 罗文华,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 242192005987 | 董丽萍,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242151660244 | 陈露,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鄂242212224447 | |
| 项目经理 | 无 | 曹孝毅,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242181991291 | 无 | |
| 技术负责人 | 樊春兰,其他证书,J200003669 | 李红,其他证书,E3 00030492 | 瞿成伟,其他证书,E0042020312831 | |
| 质量员 | 胡飞,质量员,0421810994218000814 | 朱晓艳,质检员,0422110900112000026 | 朱永宝,质量员,0422410600011000081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宜昌瑞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当阳市岩屋庙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环 境污染整治项目建设工程 | 1230.3516850000 | 罗文华、王芳 | ||
| 湖北诚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道路及排水提档升级项目 | 970.9361350000 | 瞿成伟 | ||
| 湖北锦润宏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当阳市淯溪镇荆楚文旅名街创建提升 EPC 项目 | 941.5325520000 | 张娇 | ||
| 当阳市马店矿区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 1727.0800000000 | 张娇 | |||
| 当阳市2022年第一批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曹岗村) | 790.4402090000 | 曹孝毅 |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12月09日 11时00分(北京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如下:参与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形式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资格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响应性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经评审,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湖北锦润宏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诚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瑞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王萌 监督人:冯讯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程江南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同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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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09日 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 18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当阳市半月镇人民政府
电话:1321727516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鸿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872514301
3.行业主管部门: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717-325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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