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说明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1条:评标委员会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评委 2人,抽取评委 5 人。
(2)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专家5人;
现变更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1.1条:评标委员会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评委 1 人,抽取评委 4 人。
(2)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4 人;
其他内容均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互助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互助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萨尔斯堡59-315 |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杨延霞 |
| 电 话:0972-7024522 | 电 话:0971-6152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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