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城区排水内涝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五标段 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元行审审字〔2024〕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①本项目总投资 20634.8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992.217534 万元,建设规模:华塔路工程,西起嘉惠街、东至昌盛街,道路总长580米(嘉惠街至向阳街段);雨水管道长度1225米,污水管网长度1226米(嘉惠街至昌盛街段)。建设地点:元氏县华塔路 。 ②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04.37万元。 ③计划工期:41日历天。 ④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②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其他要求: 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③(1)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总预算金额的24%)。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的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 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黑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④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②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③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22 22:00:00 至 2026-10-29 23:59: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1-13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电话: 0311-86530160
电子邮箱: yszbb201@[链接]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元氏县城区排水内涝综合整治工程(一期)(EPC)五标段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石家庄市元氏县常山路125号 |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408 |
| 邮编: 051130 | 邮编: 050000 |
| 联系人: 齐二龙 | 项目负责人: 苏海龙 |
| 电话: 0311-8653016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6730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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