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虎门中医院护工、医疗护理员(陪护工)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虎门中医院护工、医疗护理员(陪护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5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虎门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虎门中医院护工、医疗护理员(陪护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市虎门中医院护工、医疗护理员(陪护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承诺函;2025年注册或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中医院护工、医疗护理员(陪护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东莞市虎门中医院护工、医疗护理员(陪护工)服务项目1(项)详见第二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关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承诺函;2025年注册或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3日至2025年05月2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3日上午09:00-09:3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