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310116MAEBEJLQ720255E2101001
- 项目名称:雷克萨斯新能源车及丰田电池项目
- 项目状态: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雷克萨斯新能源车及丰田电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沪发改环资〔2025〕82号
- 许可决定日期:2025-06-13 12:06: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雷克萨斯(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2025-06-13
- 有效期至:2027-06-13
- 许可内容:项目实施后,年新增消耗电力约10534万千瓦时,消耗天然气约656万立方米,消耗柴油1.39吨,折合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21474吨标准煤(当量值)或38401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按2.835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项目能效水平要求:产品单耗不超过0.094吨标煤/辆新能源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