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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融资发行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合肥市 其他 2025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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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融资发行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融资发行服务(二次)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融资发行服务(二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XXWZ0005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XXWZ00054

2.5项目地点:合肥市新站区

2.6项目规模: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融资发行服务(二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2.8招标范围:本次拟申报注册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0亿元,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批复有效期1年,发行期限3-5年,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本次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申报主承销商拟选定1家证券公司作为本项目计划管理人(兼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本次保障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场所暂不确定,需等沪、深交所对新增融资出具明确意见后,才能确定本次保障房ABS融资是否可以开展,若本次融资可以开展,后期根据交易所审核要求,可能需要外部担保。

2.9项目类别:服务类

2.10质量标准:合格

2.11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资质(资质持有方需为投标人或其资管子公司或其母公司100%控股的资管子公司)。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777671。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09时30分。

8.2开标地点:

?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鑫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邮编:230012

联系人:韩工

电话:0551-65770018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编:230012

联系人:杨柯

电话:0551-65777671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处)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电话:0551-65777650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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