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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膜与膜过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京津冀中试放大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沧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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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膜与膜过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京津冀中试放大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离膜与膜过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京津冀中试放大基地项目已由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沧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调整分离膜与膜过程全国重点实验室京津冀中试放大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沧高审初设批字〔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高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沧州高新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概算22192.2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概算价16808.467304万元,建设规模:依托分离膜与膜过程全国重点实验室,整合京津冀高校科研资源,以推动膜技术科研成果转化为目标,建设京津冀中试放大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

56235.27㎡,主要建设:中试放大车间、分离膜“多膜法”研发中心、应用推广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国家级膜孵化基地及给排水、电力等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沧州高新区东至武林大道,西至小流津河城市绿线,南至观海路,北至伊春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为初设概算范围内全部内容(设备购置除外)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1)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节能、绿建及报规材料等)以及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等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后期服务等其他与之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

(2)采购、施工:本项目施工、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含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以工程量清单模式编制施工图预算)。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最高限价101.4656万元;工程费采取百分比报价的方式。以最终经财政部门按相关计价依据评审审定工程费的百分比进行报价,但不得超过

100%。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共3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20日历 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为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及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为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1.2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

应提供);(2)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 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

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

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 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30

09:00至2025-10-1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hbggfwpt/%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40%计取;付费主体:由建设单位支付;

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取远程异地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向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李蒙蒙

, 联系电话: 0317-2016568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招标办

电话:

0317-8697190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使用范围: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更正、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高新区开创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伟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沧州高新区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圣基大厦1508室

邮编:

061000

邮编:

061000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

李蒙蒙

电话:

0317-8697656

电话:

0317-2016568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whzb15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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