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浏阳醇化库围墙及排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浏阳醇化库围墙及排水改造项目(招标编号:HXCG-HN-2505007)招标人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浏阳醇化库围墙及排水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浏阳醇化库围墙及排水改造项目。
2.2招标范围:
①库区西北角原围墙及排水明沟拆除约462米,重建长度约505米具体位置参照设计图纸。
②在库区西北角的地势低点新建1条排水沟,长度约190米,以增强库区雨水排放能力。同时在新建排水沟入口处购置并安装一台套电动闸板阀设备,对雨水排水进行截流。
③在库区东南角2580ⅹ1900mm雨水涵洞入口处购置并安装一台套电动闸板阀设备,以控制雨水排入量,对雨水排水进行截流。
④2台套电动闸板阀配套的电气及自控专业设备设施安装及调试。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3月31日
2.4 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经开区康鹏路8号浏阳醇化库。
2.5项目投资金额:2210001.96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4)投标人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6)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还须提供本人在本公司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在建项目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3、拟派本项目的质量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4、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需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相关人员证书扫描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即社保官网查询记录,其中技术负责人不可兼职本项目其他职务。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④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⑤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3.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7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名单位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至邮箱,邮件标题需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邮件正文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5. 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10日09:00(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需采用胶装方式进行装订)。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的法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