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BTH-2026-075 二、合同名称:高阳县电动自行车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三次)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6093170010001 四、项目名称:高阳县电动自行车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三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关) 地址:保定市高阳县迎宾路88号 联系方式:沈鹤松 供应商:河北兴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null 地址:保定市满城区经济开发区经三南街64号联东U谷M1-1号楼302层 联系方式:王新广0312-30107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高阳县电动自行车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三次) 规格型号: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37250.00元 合同金额:113725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并调试安装完毕。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14 九、其他补充事宜: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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