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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空通信设备安装及地面传输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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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空通信设备安装及地面传输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1号国翼中心 11号楼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A-BS05-DL-20251805

项目名称: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空通信设备安装及地面传输工程

预算金额:2649.9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1.87825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地空通信设备的地空通信工程、地面传输工程、运行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工程中相关建设内容安装、调试等,内容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工程建设内容最终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65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4月1日。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若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则该联合体须具备下述资质:(1)同时具有在有效期之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在有效期之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同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3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项目经理应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3.4 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本项目施工现场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①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当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②企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或收入支出表)等);公司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投标人,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等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3.6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上述网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本项目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施工问题的。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 若为联合体,须以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节第3.1、3.6、3.7项的要求,联合体应具有相关资质且应符合上述第3.2的相应资质要求。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7日  至 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1号国翼中心 11号楼3层

方式:1、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https://***/)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2、投标人在报名阶段需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网上完成注册、报名及获取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门办公区(西城区广门南街甲6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2.投标人在报名阶段需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网上完成注册、报名及获取文件。
3.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投标人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4.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5.只有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文件记录表/报名登记表”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该项目为民航专业工程招标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本招标公告受民航华北空管局委托仅为同步发布 ,解释权归民航华北空管局所有,具体详见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民航华北空管生产运行中心(北京市 顺义区天竺镇四纬路与一经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刘雅巍 010-64591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1号国翼中心 11号楼3层            

联系方式:李燕红、张健、吴琦 010-894961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DFA-BS05-DL-20251805

电 话:  010-8949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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