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满溪坪农业科技园项目一期EPC英山县满溪坪农业科技园项目一期EPC(HBYS-202512FJ-010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YS-202512FJ-010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英山县满溪坪农业科技园项目一期EPC已由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英发改审批〔2024〕28号、英发改审批〔2024〕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英山县农场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英山县农场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迎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英山县红山镇满溪坪 建设规模:3993.07万元其他:无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1.田间工程;2.道路建设工程;3.农事服务中心(农村社会化服务);4.粮油加工车间:5.农业信息化;6.河堤整治工程;7.仓储中心建设工程。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28合同估算价:3993.07万元 | ||||||||||||||||||||||||||||||||||||||||
| 2.3其他:无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本要求);(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①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牵头人拟派)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③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④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拟派的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须提供)在岗在册正式员工,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在投标人单位缴交的任意连续3个月(或以上)社保证明)。(5)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近 3 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3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 1 项以下业绩之一:①施工业绩:本项目合同估算价7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设计业绩: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的70%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设计方若有)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信誉要求可提供承诺函)。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上 述第 3.1 条的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等相关事宜;(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其他要求:无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0日 09时0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按照《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英政规〔2024〕1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 ||||||||||||||||||||||||||||||||||||||||
2025年12月30日 | ||||||||||||||||||||||||||||||||||||||||
| 备注:无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