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S2025028号许昌市魏都区东大街道办事处“魏都区东大街道办事处积水点及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都区东大街道办事处积水点及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2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0-411002-04-01-534116。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东大街道办事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魏都区东大街道办事处积水点及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XCGC-FS2025028号
2.3 建设地点:魏都区东大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北平定街区、八大胡同区、回民街区、察院西街区积水点进行改造及雨污水管网建设。本项目合计改造污水管网长度2800m,改造雨水管网长度4982m,新建3处一体化提升泵站,改造积水点面积64170㎡ 。
2.5 项目总投资:4609.42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魏都区东大街道办事处积水点及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魏都区东大街道办事处积水点及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监理。
2.7 招标范围:
2.7.1第一标段:在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文明、环保、合同、信息等管理控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范围:本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深化与优化,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全过程服务,各阶段、各部门审批提出的设计文件的修改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优化设计及配合图审、报批等内容。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
(3)采购范围:除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工作涉及的相关设备以外,包括发包人要求范围内包含的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工作。
(4)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各类专业或专项工程设计及设备购置和施工的组织协调、协助项目报批报建等前后期手续、工程总承包相关资料整理存档、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并配合工程移交、负责工程保修管理等总承包管理工作;并负责本项目其他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内容的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工作。
2.7.2第二标段:魏都区东大街道办事处积水点及雨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8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设计费: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本工程承建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2%。
建安工程费: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本工程承建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100%。
第二标段:以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对应本工程承建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招标控制价费率为1%。
2.9 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00日历天。
第二标段:本项目设计、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10 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7.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1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竣工验收前如国家、省有颁布和更新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规定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若有不一致,按严格标准执行。
第二标段: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已中标未开工或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2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信用河南”网站失信惩戒对象,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3.5 联合体要求
3.5.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合同价款分配方式,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及项目管理。
3.5.2本次招标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 CA 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 ”—《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tpbidder%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标段。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tpbidder%EF%BC%89%E6%88%90%E5%8A%9F%E4%B8%8A%E4%BC%A0%E6%9C%AC%E9%A1%B9%E7%9B%AE%E5%8A%A0%E5%AF%86%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5.2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 年9月29日08:30。
6.2 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3 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事项 11.1 和 11.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事项11.3”。
10.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11.联系事项
11.1招标人:许昌市魏都区东大街道办事处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东大街1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6697971000
11.2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泰大厦五楼
联系人:效女士
电话:15637472255
项目负责人:效女士
电话:15637472255
11.3监督单位:许昌市魏都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井先生
联系电话:0374-505501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效梦姣
2025年0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