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康平县2022年-2024年度农村煤改洁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的燃料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3-00140
项目名称:康平县2022年-2024年度农村煤改洁户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炉具的燃料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61000
最高限价(元):7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技术指标:
项目 | 参数要求 |
成分要求 | 花生壳木质秸秆稻壳等不得含有:化学制剂、煤、金属、石头等一切非生物质燃料类物质。 |
外形 | 块状截面尺寸D(直径、宽或界面最大尺寸),D-块状, D>25mm |
块状 | D≤长度≤3×D |
发热量 | 3000大卡以上 |
★二、其他要求
1. 包装及重量要求:为便于甲方准确检斤及搬运,保证车辆进入配送地点内燃料不洒落,甲方要求产品包装及重量标准化:袋装,袋装严密不漏残渣。甲方验收时,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称重处称重,称重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量保障:每个月甲方至少抽检三次生物质压块燃料,甲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对抽检样品进行化验分析。抽检化验结果作为本月全部货物付款的依据。甲方自行委托权威检验机构,乙方无条件接受,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确定化验项目为上述技术要求中的一项或多项。如出现不合格指标,抽检结果最低值,将作为扣除依据,扣除部分生物质燃料货款。供应商在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出库单给甲方。
3.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抽检化验、称重及送货、卸货、人工、车辆等费用。
4.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将货物摆放整齐,保证燃料库房卫生、整洁,袋装燃料堆放整齐,库存量满足采购方要求。
001包:东关街道、胜利街道、郝官屯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供货完毕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261000
最高限价(元):7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技术指标:
项目 | 参数要求 |
成分要求 | 花生壳木质秸秆稻壳等不得含有:化学制剂、煤、金属、石头等一切非生物质燃料类物质。 |
外形 | 块状截面尺寸D(直径、宽或界面最大尺寸),D-块状, D>25mm |
块状 | D≤长度≤3×D |
发热量 | 3000大卡以上 |
★二、其他要求
1. 包装及重量要求:为便于甲方准确检斤及搬运,保证车辆进入配送地点内燃料不洒落,甲方要求产品包装及重量标准化:袋装,袋装严密不漏残渣。甲方验收时,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称重处称重,称重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量保障:每个月甲方至少抽检三次生物质压块燃料,甲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对抽检样品进行化验分析。抽检化验结果作为本月全部货物付款的依据。甲方自行委托权威检验机构,乙方无条件接受,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确定化验项目为上述技术要求中的一项或多项。如出现不合格指标,抽检结果最低值,将作为扣除依据,扣除部分生物质燃料货款。供应商在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出库单给甲方。
3.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抽检化验、称重及送货、卸货、人工、车辆等费用。
4.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将货物摆放整齐,保证燃料库房卫生、整洁,袋装燃料堆放整齐,库存量满足采购方要求。
002包:两家子乡、北四家子乡、北三家子街道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供货完毕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261000
最高限价(元):7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技术指标:
项目 | 参数要求 |
成分要求 | 花生壳木质秸秆稻壳等不得含有:化学制剂、煤、金属、石头等一切非生物质燃料类物质。 |
外形 | 块状截面尺寸D(直径、宽或界面最大尺寸),D-块状, D>25mm |
块状 | D≤长度≤3×D |
发热量 | 3000大卡以上 |
★二、其他要求
1. 包装及重量要求:为便于甲方准确检斤及搬运,保证车辆进入配送地点内燃料不洒落,甲方要求产品包装及重量标准化:袋装,袋装严密不漏残渣。甲方验收时,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称重处称重,称重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量保障:每个月甲方至少抽检三次生物质压块燃料,甲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对抽检样品进行化验分析。抽检化验结果作为本月全部货物付款的依据。甲方自行委托权威检验机构,乙方无条件接受,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确定化验项目为上述技术要求中的一项或多项。如出现不合格指标,抽检结果最低值,将作为扣除依据,扣除部分生物质燃料货款。供应商在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出库单给甲方。
3.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抽检化验、称重及送货、卸货、人工、车辆等费用。
4.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将货物摆放整齐,保证燃料库房卫生、整洁,袋装燃料堆放整齐,库存量满足采购方要求。
003包:二牛所口镇、海洲窝堡乡、小城子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供货完毕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261000
最高限价(元):7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技术指标:
项目 | 参数要求 |
成分要求 | 花生壳木质秸秆稻壳等不得含有:化学制剂、煤、金属、石头等一切非生物质燃料类物质。 |
外形 | 块状截面尺寸D(直径、宽或界面最大尺寸),D-块状, D>25mm |
块状 | D≤长度≤3×D |
发热量 | 3000大卡以上 |
★二、其他要求
1. 包装及重量要求:为便于甲方准确检斤及搬运,保证车辆进入配送地点内燃料不洒落,甲方要求产品包装及重量标准化:袋装,袋装严密不漏残渣。甲方验收时,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称重处称重,称重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量保障:每个月甲方至少抽检三次生物质压块燃料,甲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对抽检样品进行化验分析。抽检化验结果作为本月全部货物付款的依据。甲方自行委托权威检验机构,乙方无条件接受,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确定化验项目为上述技术要求中的一项或多项。如出现不合格指标,抽检结果最低值,将作为扣除依据,扣除部分生物质燃料货款。供应商在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出库单给甲方。
3.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抽检化验、称重及送货、卸货、人工、车辆等费用。
4.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将货物摆放整齐,保证燃料库房卫生、整洁,袋装燃料堆放整齐,库存量满足采购方要求。
004包:张强镇、沙金台乡、柳树屯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供货完毕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261000
最高限价(元):7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产品要求(包括配置、标准及技术指标等详细内容)
技术指标:
项目 | 参数要求 |
成分要求 | 花生壳木质秸秆稻壳等不得含有:化学制剂、煤、金属、石头等一切非生物质燃料类物质。 |
外形 | 块状截面尺寸D(直径、宽或界面最大尺寸),D-块状, D>25mm |
块状 | D≤长度≤3×D |
发热量 | 3000大卡以上 |
★二、其他要求
1. 包装及重量要求:为便于甲方准确检斤及搬运,保证车辆进入配送地点内燃料不洒落,甲方要求产品包装及重量标准化:袋装,袋装严密不漏残渣。甲方验收时,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称重处称重,称重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量保障:每个月甲方至少抽检三次生物质压块燃料,甲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对抽检样品进行化验分析。抽检化验结果作为本月全部货物付款的依据。甲方自行委托权威检验机构,乙方无条件接受,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确定化验项目为上述技术要求中的一项或多项。如出现不合格指标,抽检结果最低值,将作为扣除依据,扣除部分生物质燃料货款。供应商在每次供货时须提供出库单给甲方。
3.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抽检化验、称重及送货、卸货、人工、车辆等费用。
4.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将货物摆放整齐,保证燃料库房卫生、整洁,袋装燃料堆放整齐,库存量满足采购方要求。
005包:西关屯乡、东升乡、方家屯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供货完毕并运送至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共分为5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组。按项目包组编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3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康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如开标截止时间过后30分钟之内由供应商原因导致仍未解密成功,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迎宾路滨湖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24-87342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路宏发时代中心2201室
联系方式:024-66392999
邮箱地址:lnqsxm123@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全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03601000005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诗衡
电 话:024-6639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