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网及设施综合更新改造工程(主管网改造工程-盛苑一次网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网及设施综合更新改造工程(主管网改造工程-盛苑一次网段)已由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发改审发【2024】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超长期国债资金,招标人为乌兰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网及设施综合更新改造工程(主管网改造工程-盛苑一次网段)
2.2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
2.3计划工期:6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及规模:盛苑小区及周围道路、热力管网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2834826.11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市政质量负责人、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至少各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如区外企业不颁发以上岗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刑事案由>>对单位行贿>>;)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企业无须提供财务报告,需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②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④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必须办理CA锁;⑤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3.8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提出申请。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投标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注:已办理CA锁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没有CA锁的企业需办理企业CA锁后方可投标)。
5.3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
1)实体CA锁办理:中心现已引进3家CA锁办理企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一家企业办理CA锁,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办事指南,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3,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75782(江苏翔晟)、0482-8370125(内蒙古一证通)、0482-8370079(内蒙CA)。
2)移动端CA锁办理:中心已上线移动端CA办理功能,手机端下载“新点标证通”APP即可申请。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新点标证通)。
5.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5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
5.6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项目,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如在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0512-58188511咨询)。
本次项目采用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之前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参与开标。同时,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业务咨询电话:0512-58188511)
5.7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本次项目采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与开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xamggzyjyw/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乌兰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包巴特尔
联系电话:18447340930
8.2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全过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城郊街道罕山茗邸小区S2-17号商业
邮政编码:137400
联系人:王鹏举
联系电话:15648239189
8.3监督单位: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乌兰浩特市
电话:0482-82126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