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财政局2026至2027年保安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平采磋商-2025-141 |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财政局2026至2027年保安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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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财政局2026至2027年保安服务项目,包含以下服务:甲方指定办公区域来访人员的证件检验、登记;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处理;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维修管理;院内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甲方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地点:平顶山市财政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5服务期限:两年;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 |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as/login%EF%BC%89%E2%80%9C%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7%99%BB%E5%BD%95%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4%B8%8B%E8%BD%BD%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p%3E 在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EGP版本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EGP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于系统内无法上传;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法正集团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如有变化,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2.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网址:http://***/tzgg/48949.jhtml%E3%80%82%3Cp%3E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375-2627595。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 ,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平顶山市财政局 |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西130米路北 | |||||||||||||||
| 联系人:方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5-2627972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
| 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3382066 1503752805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5-3382066 150375280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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