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库尔勒市城镇住宅抗震鉴定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ZB(ZC)2025-275-01
项目名称:库尔勒市城镇住宅抗震鉴定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684443.65
最高限价(元):2684443.6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尔勒市城镇住宅抗震鉴定项目(第三标段)-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84443.65
单位: 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康都街道178962.91平方米(预计)进行抗震鉴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完成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小微办法》 (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的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设计单位: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有效的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检测单位: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检测机构资质(以下任选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类别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9%EF%BC%8C%E6%88%96%E8%80%85%E7%82%B9%E5%87%BB%E9%87%87%E8%B4%AD%E5%85%AC%E5%91%8A%E5%BA%95%E9%83%A8%E6%BD%9C%E5%9C%A8%E4%BE%9B%E5%BA%94%E5%95%86%E2%80%9C%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2%80%9D%EF%BC%8C%E9%A1%B5%E9%9D%A2%E8%B7%B3%E8%BD%AC%E5%90%8E%E7%99%BB%E9%99%86%EF%BC%8C%E7%9B%B4%E6%8E%A5%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F%BC%8C%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5%BC%80%E6%A0%87%E8%AF%84%E6%A0%87-%E5%8F%B3%E8%BE%B9%E9%80%89%E6%8B%A9%E5%AF%B9%E5%BA%94%E9%A1%B9%E7%9B%AE%E7%82%B9%E5%87%BB%E2%80%9C%E8%BF%9B%E5%85%A5%E9%A1%B9%E7%9B%AE%E2%80%9D%E8%BF%9B%E5%85%A5%E5%BC%80%E6%A0%87%E5%A4%A7%E5%8E%85%E3%80%82%3C/p%3E%3C/div%3E%3Cp%3E%3Cstrong%3E%E4%BA%94%E3%80%81%E5%85%AC%E5%91%8A%E6%9C%9F%E9%99%90%3C/strong%3E%3C/p%3E%3Cp%3E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尔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香梨大道15号
联系方式:0996-2293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18号楼一层
联系方式:15099226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莉
电 话:1509922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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