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市前锋区华蓥山片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华蓥山片区供水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前区发改项目【2025】2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目【2025】2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2 建设规模:新建供水总规模 3000m³/d欢喜坪水厂一座,包括取水设施、制水设施(设备)、加药间及配套机电设备;安装输供水管网35km,改造供水管网45km;新建监测站500㎡,配套安装水量水质、水压、漏损监测等传感设备;扩建四方山水厂从1000m³/d至3000m³/d,配套安装输水管道8km,供水管道12km;安装水表890户,更换水表594户。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设计6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并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可研阶段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地形图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有本项目需要设计的内容;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组建现场设计代表小组、参加图纸会审、甲方要求参加的会议、施工现场配合、后续工作、按规范新增的各项专题内容、设计变更及缺陷责任期的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和后期服务。
2.5 标段划分: 勘察设计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④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企业原已取得的入川信息纸质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1)勘察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的总投资≥4000万元,且日处理规模2000m3/d及以上的供水厂(站)或自来水厂工程项目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2)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总投资≥4000万,且日处理规模2000m3/d及以上的供水厂(站)或自来水厂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由工程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且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月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03日起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 )—“登录”—“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03 日09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鑫鸿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
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蒲老师
电 话:189826913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牡丹街39号11栋3层附308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8-8600822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10月1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