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公建单位庭院管网建设项目劳务、材料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C-2026-10-21
2、项目名称: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公建单位庭院管网建设项目劳务、材料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公建单位庭院管网建设项目,位于宝丰县,主要包括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财政局、车辆管理所、城管局、发改委、交通局、教体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人大政协、武装部、说唱中心、县委政府、卫健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公建单位院内。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换热站,建设一级热水管网,二级热水管网,室内管网,安装钢制散热片,配套建设室内外附属设施设备工程。
6、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7、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7.1采购范围:
一标段:依据甲方提供的总承包合同内施工内容,配备符合施工要求的劳务人员,并按照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配合完成工程内所含劳务的施工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宝丰县城区集中供热公建单位庭院管网建设项目建筑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2入围供应商数量:
标段 | 采购内容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一标段 | 劳务分包 | ≤4 |
二标段 | 建筑材料 | ≤4 |
7.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现行行业标准
7.4安全要求:不发生任何人员伤亡事故。
7.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劳务分包;二标段:建筑材料;
7.6服务期限:
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且甲方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结束止。
二标段:自接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到场验收至项目结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备案企业可提供备案证明)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需提供“中国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
8、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营范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需提供“中国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
7、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16日,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具体操作:进入“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链接])”供应商登录,点击【招采服务平台】-【招标采购】(页面跳转)【采购业务】-【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参加”(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相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参考供应商操作指南”。
2、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须向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300.00元,(需采用公对公转账方式缴纳)售后不退。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出具,供应商需要发票的,可通过“发票管理”进行平台服务费开票申请。
3、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CA在线办理指南—办理CA密钥(请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考虑CA办理周期)。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文件费汇至以下账户:
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文件费
开户名称:河南系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建东支行
账号:410408010110020001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文件费,视为本次投标无效。本次购买招标文件只接受银行转账(公对公转账),不允许以个人账户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链接])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传经CA密钥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JY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远程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如意西路93号10层北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出。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所有供应商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材料清晰的扫描件加盖公章,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远程开标大厅([链接])”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60569095/4008280799。
具体事宜详见“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网站—业务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豫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4号(光明路水厂院内)
联 系 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375-497812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系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良基地产六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9003750060
3、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171752995A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830157
河南阳光采购平台登录地址:[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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