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前湾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WZFCG25029
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前湾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预算金额(元):2600225
最高限价(元):2600225
标项名称: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前湾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0022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新区分局前湾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备注:具体采购需求见第五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显示被处以取消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6日至2025年05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95763。(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95763,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3)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前湾新区创业创新大厦玉海西路201号3号楼开标室3)/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前湾新区创业创新大厦玉海西路201号3号楼开标室3)/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4.1 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2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具体递交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5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公安局前湾新区分局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海裕路与芦汀路交叉口东北角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2355281
质疑联系人: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2355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一达、徐情情、叶雪琼、俞跃毅、唐权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21998
质疑联系人:王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219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前湾新区创业创新大厦玉海西路201号3号楼3层
传真:/
联 系 人:励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88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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