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启东市台角新村二次供水管网工程(去甲供)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台角新村二次供水管网工程(去甲供)(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台角中心路与台角一路交汇处。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由11栋住宅组成,包括17层住宅共8栋,15层住宅共3栋,总加压数为623户;其中,1~4层为市政常压直供,5~11层增压A区,12~17层增压B区。投资估算75万元。
2.1.3工期要求:本项目工期累计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本工程可能存在间断施工现象,实际累计工期不得超过60日历天。投标人中标后需积极组织进场施工,确保按期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工期按招标人签证累计工期顺延。如招标人认为承包人无法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责令退场或自行组织人员进场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由于进度、质量、安全等原因,导致招标人以通知单或函件形式责令整改的,按500元/次-2000元/次结算时予以扣除。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
2.1.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启东市台角新村二次供水管网工程(去甲供),包括高层二次供水管道2292.00m和地下室二次供水管道3156.00m及其管件等安装工程,管材、管件、法兰、阀门、水表、阀门箱、铸铁井盖、橡胶圈等主材甲供,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近2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3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南通南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被列入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誉库,在2024年3月28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期间,不得参与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项目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年7 月22 日
9 时00 分;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 月22 日9 时00 分。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513-83110693。
10.特别提醒:
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③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④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事件的123家企业予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63家企业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对31名人员予以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对32名从业人员予以全省批评提醒(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_“信息公开”_“信息公开目录”-“通知公告”-“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
”)。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和人员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限制市场准入的企业不得电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不含换证)、分立、重组,不得参与省内各类评优评奖,除已发布中标公告或已签订合同的项目外,不得承揽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⑤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确保本项目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且招标人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要求,如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投标人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记不良信誉,并列入启东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黑名单。
⑥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启东市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金沙江路672号 | 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10号景都大厦三楼 |
联系人:沈莉娣 | 联系人:黄俊 |
电 话: 0513- 83109995 | 电话:0513-83106618 |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