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运营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网信广州”微信公众号自2025年12月8日焕新上线以来,以“有事实、有观点、有态度”为理念,聚焦网信领域信息发布、网信政策解读、广州本地的网络谣言治理和网络舆论引导,设置“政策发布”“网络安全”“E法穗成”“辟谣快线”“网信时评”五大栏目。详见《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运营服务采购文件及附件》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7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单位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9月2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0月01日 00:00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01日 00:00
十、其他
一、关于报价和响应文件的递交1.本项目响应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项目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保险等以及国家规定的税费,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2.报价表及相关响应文件均需盖章,扫描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价:在粤传媒官网询价事项栏目对应项目上传报价及相关资料(注:报价人须登陆粤传媒官网[链接])。在系统提交报价及响应文件后,将纸质报价及响应文件原件1份邮寄至以下联系人:收件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6楼大洋网,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020-886302723.报价表:(1)报价单位根据项目内容自定义报价表格式。(2)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3)报价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4)报价有效期不得少于90日。4.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日 00:00二、发布采购信息的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链接])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官网([链接])发布,从公布之日起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小姐 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8630272 020-88630262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6楼
采购方: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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