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律师库(辽阳、葫芦岛)增补律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律师库(辽阳、葫芦岛)增补律所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HCGJ2025072922)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兼投兼中。(进入律师库并非建立了实质的法律服务关系,且不保证入库律师事务所均有业务予以委托。)
标包一:辽宁省分行律师库(辽阳)增补律所。采购内容:为辽阳市分行诉讼仲裁类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包括逾期贷款类诉讼或仲裁服务事项。服务期限:自入库之日起至至2026年8月14日。
标包二:辽宁省分行律师库(葫芦岛)增补律所。采购内容:为葫芦岛市分行诉讼仲裁类事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逾期贷款类诉讼或仲裁服务事项。服务期限:自入库之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承诺函。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中列入“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5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6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2.7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2.10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1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入库律师事务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②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
③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入库律师擅长金融法律事务,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④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最近三年(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
⑤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次招标的委托书,且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本项目。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注册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申请注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4.2购买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9日(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至下午13:00-16: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售价300元/每标包,本项目共2个标包,投标人兼投多个标包的最多收取600元;如投标人购置多标包招标文件的,一次性汇入600元,并备注标包号,最后将汇款凭证在邮银易采平台分别上传至不同标包的购标信息中。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简称,仅接受公对公汇款或现金),帐号信息见9.联系方式,并将报名资料打包压缩上传至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无需现场报名)。建议各投标人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标书费汇款。
4.3(1)报名资料:投标人将以下资料【(2)报名所需材料】整理成一个PDF并与报名表、发票申请表(此处两表详见系统中公告附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修改为单位名称)上传至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无需现场获取),报名资料提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时限为一个工作日,请投标人预留充足报名时间,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缴纳报名费,并在邮银易采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上传凭证后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潜在投标人即可在邮银易采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负。(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2)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①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②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③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入库律师擅长金融法律事务,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④投标人提供承诺,承诺最近三年(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⑤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次招标的委托书,且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分所参与本项目。2、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且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条提供①或②均可)。
(注:报名材料及报名环节均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依据。)
(3)投标人报名后若放弃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3天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通过邮银易采递交(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递交。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
本项目将在邮银易采开标,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登录系统参加。
6.1当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
6.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则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则视为其投标失败。
6.3请投标人随时关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请及时知悉,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如项目有更正(澄清),因投标人未能及时知晓信息而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n);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https://cg.psbc.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其他: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则邀请上述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小组成员(5人)均在外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则邀请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成员(5人)均在外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号金廊万科中心;邮编:110170
项目负责人:肇朔
联系方式:024-24505089-8024
邮箱:syhcgj1234zs@163.com
投诉联系人:肇朔
开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
账号:21050144000600001204
银行行号:105221004009
汇款时备注项目简称
邮银易采技术支持:400-6158711或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FCA证书技术支持:400-8809888或其官网。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