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天雄村电站至川主寺段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广元市昭化区葭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元市昭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昭发改审批〔2025〕66号 | ||||
建设地点 | 广元市元坝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项目计划改建一条道路,路线长约0.3km,道路建设指标采用小交通量四级公路(II类),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m,路面宽度4.5m,设置错车道一处;一处平交口改造,面积约650m²,两处弯道改造,两处路线长共约 0.2km。;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公路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5-28 00:00至2025-05-3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5-28 00:00至2025-05-3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提供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拟任本项目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本次比选公告截止日前上个月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按中标金额为基准价,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4.申请单位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不良记录且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诚信分100分; 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无不良记录官网查询截图;提供项目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信息截图。5.上述资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鲜章,请各比选申请单位按上述资料范围上传相关证明资料,资料若有1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超范围上传资料,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日将相关人员证件扫描件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发送至2873449539@qq.com邮箱。 | ||||||
联系人 | 胡女士 | 联系电话 | 0839-23700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