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安肇新河龙凤段水生态修复与水质净化工程项目施工
澄清公告(第1次)
致各投标人:
1、问题描述:因评标定标要素中需要阐述贷款支付计划,农民工工资支付计划等方案,同时本项目通用和专用合同条款中未体现具体内容,故提出以下问题:
(1)请补充通用专用合同条款;
(2)请明确本项目付款方式及工程款支付比例等付款条件。
问题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具体事项签订合同时约定。
2、问题描述:请明确本项目资金是否需要监管及监管方式。
问题回复:由大庆市龙凤生态环境局监管,监管方式为定期调度。
本项目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项目澄清内容,同时在交易系统内以答疑澄清文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获取答疑澄清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地址:大庆市龙凤区
联系人:蔡抒瞳
电话:131598272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9-897333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女士 0459-6059116
大庆市龙凤生态环境局:彭先生 13704668231
大庆市龙凤区水务局:冯先生 18204576668
大庆市龙凤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娄先生 13159999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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