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乌兰道证券营业部“2025年11-12月抖音新媒体宣传推广合作”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S-QCZQ-H-2025-00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乌兰道证券营业部“2025年11-12月抖音新媒体宣传推广合作” ,采购人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乌兰道证券营业部“2025年11-12月抖音新媒体宣传推广合作”
1.2 采购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作内容 | 项目需求单位 | 抖音单条展示数单价限价 (元/次) |
| 第1标段 | 2025年11-12月抖音新媒体宣传推广合作 | 2025年11-12月抖音新媒体宣传推广合作,具体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乌兰道证券营业部 | 0.5 |
说明:
①本项目以单价进行报价,抖音单条展示数单价不得超过0.5元/次,如超过按无效响应处理。
②本项目预算金额193050.00元,最终以项目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
③成交供应商与项目需求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2.2 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3 服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4 服务标准: 达到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的质量标准要求
2.5 其他要求: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即表示已全面认同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一旦成交,成交人在签署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非必要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服务。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
3.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供应商须为广告发布平台所属机构或具有广告发布平台所属机构的有效授权(授权层级不得超过两层,授权体系须链路完整,须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3.7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①供应商不得将广告发布服务转包给其他机构。
②供应商不得为P2P或者配资等性质的公司。
③供应商不存在涉黄赌毒、邪教、民族分裂或其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情形。
④供应商不存在涉嫌违规展业或可能对采购人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⑤供应商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工作人员等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合作分支机构所有工作人员无任何亲属(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及近亲属、配偶直系亲属及近亲属、承担主要抚养费或赡养费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等身份上和经济利益上的利害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股东、隐名股东代持股份、公司收益分配等)。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1月03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所需资料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zszbsanbu@126.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及联系方式);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如为事业单位法人无法查询的,请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6)“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图;
(7)授权证明文件扫描件;
(8)响应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11日9 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 相关费用
7.1响应保证金:具体金额及缴纳要求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7.2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博尔顿广场B座101商铺
联系人:郭海东(项目需求单位)
联系电话:13384869996(项目需求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联系人:赵灵燕、刘媛媛
联系电话:0471-5223673/15184704085
电子邮箱:zszbsanbu@126.com
2025 年 11 月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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