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莲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9层91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1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C2025FW023
项目名称:莲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莲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平台运营服务 | 莲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 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9)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完整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各供应商财务状况审计报告需赋加二维码,并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码截图)。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资金交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至 2025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9层91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10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10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获取采购文件: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前往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9层916室获取采购文件。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159号
联系方式:029-87295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新世纪大厦9层916室
联系方式:029-89527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西安市莲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电话:029-87295360
陕西中金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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