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90SZ25EP0655(任务书编号:FS34020320250246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污水管网综合改造项目杨河路、白马山路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弋江区;建设规模:①白马山路排水管网改造及环境提升项目,改造范围为白马山路(九华南路至济南路)段,长度约2.5公里,宽度60米,白马山路为城市主干道;②杨河路排水管网改造及环境提升项目,改造范围杨河路位于支经四路-九华南路,长约1900米,宽18米,杨河路为城市支路;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中标人须要完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总承包(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其中新建雨污水管径400mm-1200mm)、项目建设期服务及全过程所有审批环节的论证、评审、评估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整体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维保工作;计划工期:150日历天(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取得图审合格证)。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合同估算价:11160.0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1)和(2)资质 。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含牵头单位)≤2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在联合体中承揽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须满足设计资质的相关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合计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②由联合体牵头人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各方(含牵头单位)中承揽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重复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须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主体库注册办事指南)。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包含设计和施工)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则视同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需再向中小微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