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202505FJ-523001001
一、招标概况
<咸宁高新区未来科技(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于 <2025年05月31日>在咸宁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6月23日>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匠民大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39.8000> | <39.8000> | <39.60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合格> | <合格>合格> | <合格>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李顺阳>李顺阳> | <薛建玲>薛建玲> | <陈涛>陈涛>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20155300568> | <20215102498> | <20216101404>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6月25日>至 <2025年06月27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湖北恒越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