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3206120307000020 | 项目名称 | 通州区石港镇石港大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S3206120307000020002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区石港镇石港大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 工程类型 |
通州区石港镇石港大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州区石港镇石港大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以通数据投审【2025】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州区石港镇。
2.2工程概况:
石港大桥老桥跨径为(15+20+26+20+15)m,桥梁净宽4.5m,全宽5.0m,设计荷载为汽-10级。桥梁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老桥上部及0#、5#桥台盖梁拆除后新建,1~4#桥墩盖梁及其下部桩基利用,上部结构工字梁更换为连续钢箱梁,改造后桥梁净宽6m,全宽7m。
总投资约为1196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州区石港镇石港大桥维修加固改造工程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质量缺陷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督促承包人全面实现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目标。
2.4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全过程及质量缺陷保修期。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监理费不因工期延长而增加)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1)企业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3个月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水利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满足下列①或②任一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②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公路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部相关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人自有人员[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及在监工程的要求: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监工程。
3.8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8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评标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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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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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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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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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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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金霞路555号江海圆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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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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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潇湘路99号诚来智大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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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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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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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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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工、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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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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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6109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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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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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工(18036206278)、吕工(1855066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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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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