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 | 2025-CY/04-0554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和谐康复医院6076.81平方米房屋及12.86亩院落出租 |
细分类别: | 公共服务用房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和谐康复医院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076.81 | |
房屋使用现状: | 使用中 | 房屋用途: | |
附属设施: | 无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五年 | |
拟出让用途: | 医疗、医院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6-27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5-07-03 | 挂牌总金额(元): | 13233561.92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纳金额(元): | 5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公告价格(元): | 13233561.92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单价:房屋1元/平方米/天,院落30000元/亩/年,每3年递增4%,租金半年付,上付款。 2.履约保证金600000元,用于维护合同正常履行,期内无违约终止时无息返还,押金先付。 3.无免租期。 4.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合同自动终止;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须在约定搬离限期内及时搬离租赁物,如延期搬离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予以赔偿;土地补偿费及地上物补偿费归出让方所有,受让方不得向出让方方、征占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赔偿、补偿等请求。 5.租赁期内,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6.未经出让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7.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房屋起租日期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依法注册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 2.受让方经营范围须包括医疗服务,且需提供卫生部门执业许可证明; 3.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4.受让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不涉及黑名单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6076.81平方米房屋及12.86亩院落。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卫生,项目用途为医疗、医院。 3.占地四至:东至养老院;西至空地;南至沈干渠;北至顺黄路。 4.该标的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5.该标的所占土地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在创建基本无违建区的违法图斑内,在孙河乡减量地块范围,在腾退范围,已纳入土储,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该项目情况,并出具书面承诺。 6.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8.该标的原合同于2025年8月10日到期,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90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9.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承租方须承接并延续现有入住床位客人的有关本项目的合同义务。 |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联系人: | 张一帆 | 联系电话: | 1851117704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