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业主:苏州吴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地点概述
项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郭巷白洋湖路6号。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
| 1 | DNYZC-2026-10-26-030-01 | 138苏州吴中综合能源燃机项目、生物质项目和部分公用系统日常维护及C级检修(二年期) | 服务范围包括苏州吴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燃机项目、生物质项目和公用系统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两台燃气联合循环机组的C级检修。不包含特殊消防、CEMS、电梯、起重设备、空压机,不包含厂前办公区域、值班楼的保洁、水电、灯具。1.燃机项目维护:2套80MW级燃气轮机发电机及辅助系统;2台余热锅炉本体及辅助系统;2台50t/h天然气备用锅炉及辅助系统;2台汽轮发电机主机及辅助系统;原水预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生活水系统、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循环水加药系统、汽水取样、化学加药及雨水泵房区域,不含220kV升压站区域。2.燃机项目公用系统:天然气调压站及联通用户的管线;全厂暖通(含办公楼、值班楼暖通)及家用型普通空调、压缩空气系统、消防水系统全厂公用系统电气部分及其区域内的辅助系统厂内光伏发电项目电气一次设备设施;厂前区电气系统,全厂路灯维护;综合管架附属系统、所辖区域内的门窗及围栏修复、责任区应急指示及疏散指示灯、所辖区域内地沟清理、所辖范围内文明卫生清理(设备1米内)、所辖范围内系统技术改造增加的设备维护工作。3.生物质项目维护:污泥接收、储存、干化及输送系统;2台焚烧炉及辅助系统;1台400kW汽轮发电机组所属设备级管道阀门;废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全场废水及初期雨水事故池。4.生物质项目公用系统:暖通及家用型普通空调、新风系统、空压机及压缩空气系统、消防水系统、全厂公用系统电气部分及其区域内的辅助系统。5.检修维护相关服务5.1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及工器具定期检查、校验和定期电气预防性试验。5.2本标段范围内设备、钢结构、楼梯、平台等除锈、刷漆工作。5.3所配套空压机及其后处理(除空压机机头大修及定期保养外)。5.4突发事件的抢修处理。5.5检修工作的场地卫生清洁,设备本体、标示牌、警示牌、油站及被污染地面、设施等的清洁工作。6.两台燃气联合循环机组的C级检修(两年四次) | 合同签订后24个月完成(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1159.2 | 10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条件 |
| 1 | DNYZC-2026-10-26-030-01 | 138苏州吴中综合能源燃机项目、生物质项目和部分公用系统日常维护及C级检修(二年期)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或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A.投标人应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B.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C.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A级,类别:安装或修理或改造);(2)投标人近24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3)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从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或50MW及以上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的主辅机维护业绩(运维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至少为1年),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履约证明(已完工的项目提供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未完工的项目提供最近一年业主出具的年度履约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履约证明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具有近5年内(从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至少1个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或50MW及以上燃气轮机联合循环机组检修或运维项目经理工作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或任命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安全证书扫描件;项目经理须在合同履约阶段未担任其他项目经理职务,并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承诺函的视为项目经理不满足要求,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的视为无效业绩;(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6-11-02(北京时间)。附件下载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2026年第138批招标苏州吴中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燃机项目、生物质项目和部分公用系统日常维护及C级检修(二年期)招标公告.pdf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