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JSBBFA202512020172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凤凰东路88号电信大楼(含护城河内外部区域)、机动车车库及电瓶车停车棚、太空舱、三楼职工活动中心及凤凰路营业厅、西坝口办公楼、机房楼及大院、鼓楼路营业厅、六分局员工宿舍楼;会议服务;前台接待;绿化养护;花草租摆;水电维修、锁具更换、设备保养;水浸系统维护等服务;凤凰东路职工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日常全天三餐就餐人数约为1000人次,其中午餐就餐人数约为500人次,同时需保障突发情况下人员就餐(包括不限于活动、培训、会议就餐人数的增加,就餐时间提前或推迟等)。具体详见询比文件。
1.2.1 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260万元(含税)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及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 | - | 1 | 泰州 | 1年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服务费限价260万元(含税)、食堂项目管理费费率限价5%;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否
2.1.8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具有累计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涵盖非住宅类物业管理和食堂餐饮管理类)。须提供合同汇总表、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单项合同须提供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金额、签章页等合同关键页及至少一张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全部的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复印件要求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发票复印件要求发票金额、开票时间、发票号码等信息清晰可见或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E2%80%9D%E7%9A%84%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9B%E6%9C%AA%E6%8F%90%E4%BE%9B%E5%8F%91%E7%A5%A8%E7%9A%84%E4%B8%9A%E7%BB%A9%E5%9D%87%E4%B8%8D%E4%BA%88%E8%AE%A4%E5%8F%AF%E3%80%82%3C/p%3E
6物业服务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3名具有健康证的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勤杂人员,包括1名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书的项目负责人,22名物业服务人员(其中至少3人具有电工证)、10名勤杂人员。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人员清单、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或自2025年06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提供为多人社保信息汇总材料,请于证明材料中用明显标识标注出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所在项,以便评审委员会评选)。供应商须承诺相关人员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工作,在项目进行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更换团队成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食堂餐饮服务人员要求: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7名具有健康证的食堂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包括1名管理人员,至少3名厨师(其中至少有1名持有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人员清单、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或自2025年06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如提供为多人社保信息汇总材料,请于证明材料中用明显标识标注出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所在项,以便评审委员会评选)。供应商须承诺相关人员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工作,在项目进行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更换团队成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5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F%BC%8C%E5%85%B6%E4%BB%96%E5%AA%92%E4%BB%8B%E8%BD%AC%E8%BD%BD%E6%97%A0%E6%95%88%E3%80%82%3C/p%3E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 |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 |
邮 编: | 邮 编: | 210003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方飞 | |
电 话: | 电 话: | 18252014678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fangfei.jszbtx@chinaccs.cn | |
网 址: | 网 址: | / |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
|
| 账 号: | 3110530034550033624 |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