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绿孔雀及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4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市绿孔雀及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4标段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1)新平县境内:种植食源地400亩、夜栖树2000株、野生动物喜好植物1000亩;(2)玉白顶自然保护区境内:种植食源地30亩;(3)峨山县境内:种植食源地50亩。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1-14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0877-2051526/0877-2051681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 经办人: | 李师 |
| 办公电话: | 1398770188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联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田野 |
| 办公电话: | 19116250025 | 移动电话: | 19116250025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400202500330001001 |
| 标段名称: | 玉溪市绿孔雀及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4标段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2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09 09:00 |
| 开标地点: | 新平县1开标室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49.97054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玉溪市绿孔雀及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4标段施工图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2020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注:1、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明显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否则不予认可。 注:项目经理需常驻施工现场,每月驻施工工地不少于22天,提供承诺。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注: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 |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具备近三年(2022~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经营不足三年,提供经营年份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2020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注: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2020年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注:1、以中标通知书发布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能明显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否则不予认可。 注:项目经理需常驻施工现场,每月驻施工工地不少于22天,提供承诺。 (7)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企业评定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 (8)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应满足本工程实际需要(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量)员、专职安全员),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 (9)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2年01月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1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相关承诺函; (11)投标人须按《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玉政督【2018】38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和玉溪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政办通【2018】46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承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并承诺2024年至今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允许作假,若经查询发现所提供资料作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3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3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2-09 09:0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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