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华蓥市双河片区生活污水管网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华蓥市双河片区生活污水管网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华蓥市双河片区生活污水管网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华发改投〔2024〕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华发改投〔2024〕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一标段。
2.2建设地点: 华蓥市双河街道。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更新改造提升泵站3套、曝气系统4套、脱泥机2台、鼓风机4台、应急池1个等设施设备;改造老化破裂生活污水主管网DN1200约12千米、DN1000约8千米、DN800约5千米,更新改造配套检查井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双河片区污水收集率可提升至70%,污水处理率达93.6%,预计年节能13.6吨标准煤。
本次实施该项目施工一标段,其实施内容为:更新改造提升泵站、曝气系统,建设东风路、汪杜路污水管网及相关市政设施恢复等。(详见本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6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s://***/%EF%BC%89%E2%80%94%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7%99%BB%E5%BD%95%E2%80%9D%E2%80%94%E2%80%9C%E6%8A%95%E6%A0%87%E7%99%BB%E5%BD%95%E2%80%9D%EF%BC%8C%E9%80%9A%E8%BF%87%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6%8A%80%E6%9C%AF%E8%B5%84%E6%96%99%E7%AD%89%EF%BC%89%E3%80%82%3C/p%3E%3Cp%3E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26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 | 华蓥市红星路232号 |
邮编: | 638600 |
联系人: | 李女士 |
电话: | 0826-4821938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汪杜路397号附38号 |
邮编: | 638600 |
联系人: | 唐女士 |
电话: | 13541983385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日期:2025-09-05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