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CA010233-202502-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3-2025-00282
三、项目名称
宜昌市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1号
中标(成交)金额:8136.161716(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无
工程类 |
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改扩建项目施工 施工范围:完成招标人确认施工图纸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弱电、消防工程、停车场、绿化、治安监控等)、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电梯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完成施工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殷涛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1422022202302646、鄂建安B(2023)0010724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吴杉,赵威林,陶晓敏,吴靖,丁浩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8-22
2、评审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5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0.7折,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
2、收费金额: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微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做废标处理。
(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 5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 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4)大型企业联合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承诺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作废标处理。
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本项目中标单位为湖北广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源倬昀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社会福利院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市民活动中心
联系方式:0717-6560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万达广场B座1716室
联系方式:0717-6481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杨
电话:0717-6560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