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下过溪至九潭村公路改建工程
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7020701100341001
“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下过溪至九潭村公路改建工程”于2025年12月8日08:30:00,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开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综合评审后,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下过溪至九潭村公路改建工程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路线起点桩号K0+000位于延平区太平镇下过溪,终点桩号K18+292.956位于九潭村村口,路线长度18.293公里 。公路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面层采用厚20CM砼,底基层采用10CM厚的填隙碎石垫层,抗折强度大于4.0MPa。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本项目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10895105元(其中,暂列金/元)。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项目施工全过程(如资金拨付、内页材料等)应同时满足《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全流程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23〕486号)文件和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以工代赈储备项目集中申报工作要求,计划发放劳务报酬占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比例均应达到不低于40%的要求,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67.16万元。
二、评标为会员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丽琴(评标组长)、卢素情、沈一斌、吴史妹、肖祖锦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三、第一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龙岩兴陆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刘鸿辉、2352011201134403
投标报价:9889486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 施 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的 合格及以上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 施 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四、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人名称:龙岩兴陆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刘鸿辉、2352011201134403
投标报价:9889486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 施 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的 合格及以上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 施 细则》、《福建省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条例》和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五、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1 | 内蒙古浩禹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格式、内容填写 | |
2 | 内蒙古中立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格式、内容填写 | |
3 | 福建省石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格式、内容填写 | |
4 | 福建景西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六、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爱民路3号,邮编:353000
电话:19959139125,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20号1单元1001室,邮编:353000
电话:18505907526/13799400040,
联系人:叶先生。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加盖法人单位及法人代表签章)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书面材料同时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9日。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第一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
联系电话:0599-8832024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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