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桂林市托育服务中心(兴安分园)项目(重)
二、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5335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1日
四、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7履约能力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2.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被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证照; 3.其他:未按招标人要求3个工作日内提供基本账户未被冻结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1年内有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记录的企业或法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2.因重大违法、违约行为被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相关证照; 3.其他:未按招标人要求3个工作日内提供基本账户未被冻结的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按更正后的内容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兴安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昕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16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