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家具物资配套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委托,对“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家具物资配套租赁服务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的合格报价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家具物资配套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25940AQ
最高限价:人民币756,775.00元(含税)
服务需求: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游泳馆需承办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多项赛事活动。为确保各项赛事活动安全、高效、顺利进行,确定1家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需配套家具物资租赁服务。供应商必须针对本项目整个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仅针对部分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将被拒绝。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交货(服务)期: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项目类别:服务类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 (2022)3号) 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