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白酒文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F2025-BS-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白酒文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临发改审批字〔2025〕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江市恒创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江市白酒文化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51242.45㎡,建筑面积41736.34㎡。共建设1栋研发中心,建筑面积4911.19㎡;1栋宿舍,建筑面积2012.26㎡;3栋车间,分别为车间一1栋,建筑面积3527.80㎡;车间二1栋,建筑面积4723.35㎡;车间三1栋,建筑面积2954.27㎡;3栋库房,分别为库房一1栋,建筑面积2927.73㎡;库房二1栋,建筑面积2927.73㎡;库房三1栋,建筑面积894.66㎡;1栋研发车间,建筑面积9979.23㎡;1栋货棚,建筑面积3281.49㎡;1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048.63㎡;1栋综合水泵房,建筑面积369.15㎡;1栋危化品库,建筑面积43.00㎡;1栋污水处理间,建筑面积367.50㎡;2栋门卫,分别为门卫一1栋,建筑面积142.94㎡;门卫二1栋,建筑面积34.92㎡;1处埋地乙醇储罐及罩棚,建筑面积590.49㎡;循环水池1座,消防水池1座,生活水池1座,污水池及应急池1座,购置公用工程相关设备,以及场区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配套设备)等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其他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
2.4 建设地点:临江市大栗子街道,东至国际冷链产业园区,西至规划路,北至国道G331,南至现状工业用地。
2.5 计划工期:2025年06月15日-2026年12月30日,共563日历天。(注:开工日期为施工图设计开始时间,具体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由与工程项目设计规模相对应的本单位聘用执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4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的,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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