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技术标通过制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松阳县兴阳路北段项目原招标文件更正如下:一、原招标文件P5页“2.2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3739.238540 万元,现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3312.6314万元”;二、原招标文件P10页“3.2.4☑1.最高投标限价 37392385.4 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修改为:“3.2.4☑1.最高投标限价 33126314 元,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三、原招标文件P11页“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最低限价 694151.92元(不含税)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现修改为:“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最低限价 449359.6元(不含税)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四、原招标文件P25页“10.1否决投标的情形:(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 694151.92 元的;”;现修改为:“10.1否决投标的情形:(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低于 449359.6元的;五、原招标文件P28页“10.6否决投标的情形: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县级。”;现修改为:“10.6否决投标的情形: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县级,暂列金52377.99元(不含税) 。”六、原招标文件P51页“☑(三)信用评价评分(0~2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编制时自行选择,不选择时将自动获得该项满分分值);”现修改为:“☑(三)信用评价评分(0~2分)本项目中涉及的企业信用打分统一按赋满分计取。;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现已重新公开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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