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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输电基建、增值业务工程分包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青海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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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输电基建、增值

业务工程分包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1448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输电基建、增值业务工程分包框架公开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海南省各市县。

2.2建设规模:详见标的清单。

2.3招标范围:(1)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础、接地、辅助工程。包括:基础施工费用(不含地脚螺栓)、接地施工费用(不含材料)、保护帽浇制、三牌(警示牌、杆号牌、相序牌,含材料)、辅助施工费用(含材料)、电缆工程土建部分、青赔(如有)、材料卸车及接收保管、施工场地(含材料站)租用、施工用水电费、各类市政管道及市政设施等拆除(如有)、沿线的管线迁移工作(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及以上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实施,配合竣工资料编制和归档工作。不含配套变电工程。如因青赔(含杆塔占地和塔基、线路的青苗赔偿)模式发生变化,青赔工作不再由中标人实施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发包方根据《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细则》安排任务据实结算)。注:三牌材料费用不计下浮率(含税)。

(2)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临时施工道路人工平整,施工基面及场地人工平整, 牵张场场地人工平整,材料人工运输及装卸,铁塔组立,铁塔拆除,跨越架(跨越索道、封网)的搭设及拆除,导、引绳展放,导、地线及光缆架设,附件安装,塔号牌、标示牌、警示牌安装,电缆敷设,电缆头制作,光缆架设及电缆桩安装等,电力线及其他改迁,旧电力线拆除,工器具及金具人工运输至桩位,承包方供货材料或工器具 (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完工后材料及工器具整理移交,电子化台账录入(如有),配合竣工资料编制和归档工作,结余物资、拆旧物资退库,临时工程(临时性的施工电源、水源、道路、材料站等)及以上施工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实施,配合验收,消缺直至通过验收为止,场地清理等劳务配合工作。不含青赔、机具、配套变电工程。电缆头制作如因招标人有自主施工需求,中标人须退回招标人实施。

(3)由建设单位委托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物资材料,如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需委托专业分包单位进行采购,该部分物资材料价格按建设单位与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审定结算价格进行结算(含税)。

(4)如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需专业分包中标单位负责办理高速公路安评(如有)、林评(如有)、跨越高铁施工许可手续(如有)、项目部驻地租赁(如有)等协调相关工作包括不限于以上项目,其相关费用据实结算。如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需委托中标单位进行采购与该项目相关的物资材料和设备,其相关费用不计下浮率,据实结算(含税)。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别:工程。

2.6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如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定标,框架招标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在2025年12月31日前未能定标,框架招标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如本合同履行期届满时该项目新一年度的中标结果尚未出现,则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至与新的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为止,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单位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投标保证金(万元)

工期

招标阶段

1

/

1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

4800

/

/

1

不收取

以具体合同工期要求为准

/

2

/

2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

4800

/

/

1

以具体合同工期要求为准

/

3

/

3

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2600

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

1

以具体合同工期要求为准

/

注:一、报价说明:

标段1和标段2,各标段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16%为有效报价,不符合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标段3,采用固定金额报单价方式。设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方式:

(一)标段1、2: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原则

1.合同价计算方法:

(1)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

分包合同价=[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9%分包增值税]+[暂估安措费(含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招标人费用]×[1-中标下浮率]

  [9%分包增值税]=[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不含安措费)]×[增值税率9%]

[暂估安措费(含税)]=[分包范围内的承包方安全文明施工费]×30%

青赔协议合同价=[分包范围内之招标人青赔费用]

注:①分包人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进度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按照分包人开具的增值税税额计列。②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招标人费用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2.结算原则:

(1)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

分包结算费用=[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分包人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额]+[经招标人审批的安措费(含税)]-[多领甲供物资抵扣款(如有)]

其中:[决算审批的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招标人费用(含设计变更,不含安措费)]×[1-中标下浮率]

安措结算费用=据实结算

青赔结算费用= [决算审批的青赔费(如有)]

若招标人采购商砼、钢筋等物资,决算审批的分包范围内不含增值税之招标人费用中则扣除相应的材料费用。

(二)标段3: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2027年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合同价计算方法和结算原则

1.合同价计算方法:

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分包合同价=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分包增值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价=∑[项目实际清单工程量]×[中标单价]

单个项目的组塔架线分包合同金额不超过该项目组塔架线部分人工费预算(计取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价差)金额的84%。

  增值税: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

2.结算原则:

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分包结算费用=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结算价+分包增值税。 

其中:不含增值税分包合同结算价=∑[项目结算清单工程量]×[中标单价]

增值税: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

三、履约保证金:每个标段履约保证金20万元或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

四、中标人分配分包工程任务原则

(1)标段3根据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承揽的工程项目进行直接分配。

(2)标段1、2根据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时间顺序,招标人依照中标人的标段编号顺序进行轮流分配(如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一个批次承接两个及以上项目,原则上不拆分进行分配)。应急项目依照中标人的标段编号顺序另外进行轮流分配。

中标人轮到自身分配任务顺序,且无其他中标人愿意接受该项工作时,中标人不得拒绝接受该项任务。如果一中标人退出后,其剩余分配金额自动流转给承接中标人。

在一轮任务分配中已承揽到任务的中标人,只能在下一轮的工作任务才能参与。

(3)由于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承揽到的项目工程量无法预测,且每个工程规模大小完全不可预测,不保证中标人能获得的工程量大小规模。

(4)当标段3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分配的分包工程合同金额累计达到标段预计采购金额的95%时,不再予以分配。

(5)若标段1、2中标人中一方分配的分包工程合同金额累计达到标段预计采购金额的95%时不再予以分配,后续任务将直接分配至另一标段中标人,双方均达到95%时不再予以分配。

(6)《南方区域电力建设工程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认定指引》(南方监能安全〔2021〕66号)“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同意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除主体工程之外的部分业务交由其他单位具体实施的”认定为违法分包。因此原则上按照上述第(1)(2)点进行分配,待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

(7)因增值业务工程市场的不可控性,所以基建业务的分配的轮次和增值业务的分配轮次分开进行分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没有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通过审核。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总承包三级资质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4

人员要求:专业分包项目部应设置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专业注册证书)、项目总工(提供项目总工中级及以上专业资质职称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员证书)、质量员(提供质量员证书)岗位角色。(提供相应有效证件,并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

5

人员要求:劳务分包项目部应设置技术员、安全员等岗位角色。(提供相应有效证件,并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的社保证明)

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6

机具设备要求:专业分包中标人应配备不同类型机具设备(不少于5类),并提供发票或采购、租赁合同。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8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有效证明材料。注:同类业绩指输电线路工程。

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1,线路工程基础专业分包2,线路工程杆塔组立、导线架设劳务分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10月16日17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12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对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再次参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hncgfwb1@csg.cn

异议递交电话:4008100100转2(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98-6520812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 14:00-17:3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hngyljd@hn.csg.cn

邮箱受理时间:全天24小时

10.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电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62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 系 人:云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云惟勤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盖章位置】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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