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绿色产业循环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园区给排水及消防车道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956001001
| ||
招标人
|
贺州市矿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矿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永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消防车道工程、室外总平给排水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22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三)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26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朝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朝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11080864.97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唐宾荣(注册编号:桂245131330937;身份证号:450324********1946)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诗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17573,身份证号:452402********004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宸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11088717.45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韦煜宇(注册编号:桂245181901914;身份证号:452123********40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美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20242,身份证号:360121********29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鸿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总价
|
11090923.28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智彬(注册编号:桂245171864916;身份证号:452421********143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美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4230,身份证号:450122********602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EF%BC%88http://zbtb.gxi.gov.cn:9000/%EF%BC%89%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C2%B7%E8%B4%BA%E5%B7%9E%EF%BC%89%EF%BC%88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EF%BC%89%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137818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