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N0125CL260010 |
|---|---|
| 项目名称 | 塔城地区祥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属7辆公务用车(四次挂牌)(标的1:新GC0S53) |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 转让方名称 | 塔城地区祥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5.26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0 |
| 挂牌日期 | 2026-01-19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机动车,其中车辆新GA6K14存在后座缺失情况,受让方需自行购买安装完成过户。本次转让车辆需在塔城本地过户,如在其他地区过户车辆的须向转让方出具相关承诺,且因异地办理过户造成车辆无法过户的,相关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2.本次转让车辆整体车况一般,以车辆实际状况和勘验时状况为准,公告中车辆公里数来自评估报告及转让方提供,以移交时公里数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3.本次资产处置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若合同部分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4.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对本次处置车辆进行踏勘,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等资料及意向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 5.意向受让方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充分估计二手车市场风险,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了解车况、车辆性能、质量、权属和欠费等信息。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6.其他详见《评估报告》《车辆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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