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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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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市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9461ad3d-f057-4e19-a14a-3f66d7d767c9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40.0% 贷款 60.0% 外资 0.0% 9461ad3d-f057-4e19-a14a-3f66d7d767c9
建设规模:园区一期基础路网建设工程,用地面积约32.12亩,建设园区10米宽158.36米长支路、18米宽 875.06米长次干道、30米宽84.63米长主路及附属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建设实施内容为准。9461ad3d-f057-4e19-a14a-3f66d7d767c9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5-07-25 17: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0878-316154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楚雄云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办人:董国荣
办公电话:1357784553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袁胜姣
办公电话:13529223020移动电话:1352922302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2300202500188001001
标段名称:楚雄市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8-15 09:00
开标地点:楚雄市1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352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园区一期基础路网建设工程,用地面积约32.12亩,建设园区10米宽158.36米长支路、18米宽 875.06米长次干道、30米宽84.63米长主路及附属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建设实施内容为准。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最终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勘测)缺陷责任等,满足设计相关要求,勘察报告通过相关单位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证。

(2)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包含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第三方出具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报告)等;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3)工程施工

完成经审核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以招标人需求为准)。并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工程结算(含预算)、竣工验收、竣工图文件、采购和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等相关资料移交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其他: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楚雄市苍岭镇(楚雄市静脉产业园)。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三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4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规划资质要求

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1.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注:若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或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的,可同时兼任。

3.规划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4.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在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①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已完工或在建)道路工程设计(含EPC项目)〕。

②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注:类似项目业绩指(已完工或在建)道路工程施工(含EPC项目)〕。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材料须显示合同签订时间,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1.其他人员要求

1.1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市政工程或道路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6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提供投标人近一年内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1.2施工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表,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信誉要求

3.1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2近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3近年内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4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省外企业须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省内企业提供企业线上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或公司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线下查询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6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设计、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3.7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8-15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5-07-25 1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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