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956
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0358
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法院2025年事务性辅助及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750162.00
最高限价(如有):75016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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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法院事务性辅助及保障服务项目 | 海原县人民法院事务性辅助及保障服务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海原县人民法院事务性辅助及保障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750162.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50162.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7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3.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8-19 16:00:00 至 2025-08-26 23:55:5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02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09-0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6日,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可通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②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 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流程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栏下载查询。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海原县人民法院政府东街
联系方式: 0955-4017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建发枫林湾公寓13号楼
联系方式: 18209576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海鹏
电话: 0955-401713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娇
电话: 18209576664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