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度购买公务用车司乘保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0-00068
项目名称: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度购买公务用车司乘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80000
最高限价(元):108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范围
采购人指定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度购买公务用车车辆的司勤保障服务。
二、服务内容
驾驶服务:公务车辆安全驾驶、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等。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为1年,如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能继续达到采购人的标准,可再续加一年服务期。
2、经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月度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满意度在 90%(含)以上为合格;经考评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满意度在90%以下),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条件退出。
四、岗位人员要求
1、公共用车21辆
2、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
(2)热爱本职工作,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真实合法的身份证明,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主动的服务意识、理念和技巧。
(3)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心理成熟、品行端正。
(4)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应的工作能力。
(5)达到国家规定的用工年龄,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6)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得擅自脱岗、迟到早退。
(7)遵守采购人制定的保密管理制度,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
五、驾驶岗位职责及要求
1、驾驶员需有C1驾驶证(含2名A1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爱惜车辆,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周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保持车辆的清洁,车辆及时清洗(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完成出车任务后,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地点,不准私自用车。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杜绝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驶。
9、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10、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领导的指令,司机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11、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由当事司机承担责任和后果。
12、车内不准吸烟。乘车人员在车内吸烟时,应当即有礼貌地制止;甲方或甲方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但不能直接制止。
13、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4、根据甲方规定,严格执行出车手续。
15、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办办公室时,要告知上级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上级领导处报到。
16、司机对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17、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上级领导,并说明原因。
18、任何时候,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六、不可预见事项
合同执行过程中,遇有不可预见事项,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共同协商解决 。
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优异,可续加一年服务期,如采购人认为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能继续达到采购人的标准,可再续加一年服务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5日1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3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存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备份文件开启现场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备份文件均不予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叶路188-1号
联系方式:024-4221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本溪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姚家华溪路16栋
联系方式:024-44890827
邮箱地址:2668311959@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本溪广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5400200000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猛
电 话:024-4489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