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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项目(01标段(包))重新二次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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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项目(01标段(包))重新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2025年和美乡村建设激励县项目

已由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灵数政投资【2025】16号、灵数政投资【2025】34号、灵数政投资【2025】38号 、LSX-250612-01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涉及 15 个乡镇 35 个村庄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硬化 95593.2 平方米,铺设便道砖 9987 平方米,小广场铺装 4488 平方米,栽植树木3215 棵,铺设管网工程 2413 米,设置太阳能路灯 1010 盏,小菜园 2638 平方米及钢管栏杆1834 米,栽植丛生月季 240 平方米,铺设波浪花纹砖树池 195 个等工程。(2)建设地点:灵寿县三圣院乡同下村、南纪城村;南寨乡马家庄村;北洼乡党家庄村、小韩楼村、北湖村;灵寿镇东托村、南合村、胡庄村;牛城乡东洼村、忽冻村、倾井庄村;狗台乡索阜安村、武凡同村、尹凡同村;塔上镇西营村;青同镇南青同村、北贾良村;慈峪镇西伍河村、南伍河村;谭庄乡南谭庄村、北谭庄村、北霍营村、北文城村;燕川乡洞里村、南燕川村;岔头镇西岔头村、王家庄村、台头村;陈庄镇功德村、贾峪村、东庄窝村;寨头乡砂子洞村;南营乡东寺岭村、丑泥口村等 15 个乡镇的 35 个村庄(3)标段划分:共 1 个标段(4)计划工期:6 个月(5)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信誉要求:

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单位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2)本项目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40%。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2)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组成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人,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4 00:00:00

2025-09-10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9-26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在线提出联系人:招标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春风 电话:0311-8251878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秦亚婷,电话:15176170713。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1-69135955

电子邮箱:

sjzlsgy@163.com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收费金额(元)

付费主体

灵寿县2025年和美乡村激励县项目

0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48号B座402室

邮编:

0505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春风

联系人:

秦亚婷

电话:

0311-82518788

电话:

15176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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