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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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4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4,00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我单位公开招标的“安顺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四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对以下内容作出澄清就更改: 更改前: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11522500009700249D 监督部门联系人:田东权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851-33221599 监督部门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62号 更改后: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安顺市水务局 监督部门代码:115225000097000971 监督部门联系人:潘礼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851-33221094 监督部门地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路口(市综合经济服务中心主楼17楼) 除以上涉及的澄清内容外,原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的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贵州安顺瑞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
递交时间 |
